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决定对我校河北省2022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2年度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2.2021年度办理延期手续的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研究成果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
(2)《 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
a.合作单位应用证明;
b.发明专利或受理证明(理工类项目适用);
c.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d.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证明);
e.发表论文全篇。博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 SSCI/SCIE/EI收录刊源和中文学术一级期刊上发表一篇与项 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承担项目要求在国内外 公开发行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 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若项目负责人有多篇 成果论文,仅需提供最高等级论文1篇。所提供论文全篇包括: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
上述结题成果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三、结题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对项目评审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此次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2022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延期期限不能超过毕业年限,每个项目只能延期一次,每次延期一年。
3.申请延期的2021年省级创新资助项目今年必须按照要求一并结题验收,不能完成结题的,相关学院和导师将被核减下一年度创新资助项目的数量和经费。
4.省级创新资助项目验收没有通过的,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年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一律左侧装订,注意保证表格的完整。装订顺序为《申请书》+《结题报告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上述纸质版(除《申请书》外)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交送研工部。
2. 结项材料电子版包括:
①《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的PDF版;
②《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2);
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
材料报送要求1中的所有纸质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项目号+负责人姓名”命名),以上3个文件做成一个压缩包发邮箱(以“项目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3. 其中需要延期的项目,提交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章)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
4. 纸质版佐证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所有材料一经提交,一律不退还。佐证材料内容包括:发表的相关论文、录用证明,中文刊物的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各学院需在论文复印件中的期刊封面左上角标注刊物的等级),英文刊物需附论文全文以及检索证明;专利证书或者受理公告和申请材料;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全文以及被相关部门采用的批示或证明。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于2023年9月9日17:30前,报送所有材料至本部北院逸夫楼204室(过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5274321@qq.com。(请材料齐全的毕业生将所有材料尽量在离校前上交完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