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河北大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经笔试、面试、河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组审核,现将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署实名的书面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逸夫研究生楼404房间)。
联系人:邓泽超,联系电话:5079490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免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312-5971132 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北院逸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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