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及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丢失后可由学位授予院校开具相关证明书。证明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下载并填写河北大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附件1);
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一张,由本人到河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科办理证明书。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为办理、领取,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除需携带委托人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照片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到校办理。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办理,可以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办(顺丰邮寄,邮寄信息参见如下地址和电话),并注明回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如选择邮寄,无需邮寄身份证原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学位证证明书自材料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可办理完毕。
现场办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河北大学南院主楼406室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312-59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