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研究生教育类)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0]1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研究生教育类)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可参评的教材
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8号后,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2.不可参评的教材
(1)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
(2)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
(3)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
(4)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
(5)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
二、参评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4.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5.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6.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申报限额和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限额申报1项。为提升申报质量与效率,各教学单位限额推荐1项,由教材第一主编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学院(部、中心)择优推荐并进行把关。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教材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3.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研究生教育类)评审工作汇总表》(附件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附件4),提供必要的教材思想性、学术性评价意见,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等。
2.教材纸质版提供最新版次印次的样书1份;数字教材提供电子版(U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纸质样书和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U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版本。
五、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教师申报,于11月23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逸夫楼4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pyk@hbu.cn。
联系人:邓泽超 联系电话:5079490
附件:
附件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汇总表.docx
附件2: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
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4: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doc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