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信息公开 >> 博士招生公示 >> 正文

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1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初试、复试工作因疫情防控均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以防止人员聚集确保安全;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资格审查和过程管理,确保公正公开;三是确保科学性,考试考核的内容科学有效、全面综合,做到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全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制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调配招生名额。

2、各招生学院(中心)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和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具体组织、监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我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初试安排

1、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时间

712上午9:00-10:30,考试科目:外国语(不考听力)

712下午2:00-3:30,考试科目:业务课一

712下午4:00-5:30,考试科目:业务课二

3、初试证件: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形式

初试采取网络远程监考笔试答题的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平台,“双机位”模式进行

考生提前做好硬件(电脑、智能手机)、软件(网络、相关平台)及考试物品(标准制式答题纸、空白草稿纸、黑色签字笔等)的准备,入场后由监考教师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考试结束后,按照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回传答卷。

正式开考前,学校组织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考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初试过程中,考生如遇网络或设备故障,无法进行考试的,须等候通知参加初试补考。

四、公布成绩和划定分数线

评卷结束后,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安排成绩复核。根据评卷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1、复试组织。各二级招生学院(中心)制定本学院(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公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内容、计分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等。

2、复试形式使用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复试前,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复试过程中,考生如遇网络或设备故障,无法进行复试,学院可视情况决定延迟复试或再次进行复试。

3、复试时间。复试时间暂定为719-26日。各专业具体时间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4、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审核和面试两个环节。

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等)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低于20分钟。

5、复试小组成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六、录取工作

博士入学考试初试为合格性考试,初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的2倍差额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

3、报考同一导师的备录取考生名单中按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备录取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不同,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备录取考生的报考类别相同,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招生导师名下没有备录取考生,指标由学校收回,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再次分配。

4、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10日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不享受助学金。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享受助学金。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研究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相关联系方式

1、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2-5079489

电子邮箱:hdyjsy@hbu.edu.cn

2、河北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

电子邮箱:hbujw@hbu.edu.cn

 


附件1: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答题纸(A4).pdf

附件2: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pdf

附件3: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