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截至10月20日22:00的网报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现将部分填写不规范,影响报考资格的名单及信息提示公布如下,请相关考生在网报截止日期前(10月25日22:00)登录研招网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报名,否则将会不予准考。
一、非全日制考生类别问题
我校“非全日制”相关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以下考生网报信息就业方式选择了“11非定向就业”,请在网报结束前修改为“12定向就业”或改报全日制专业,否则不予准考。
不符合人员报名信息见附表1.
二、法律硕士毕业专业问题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要求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毕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要求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在网报结束前修改报考志愿,否则不予准考。
不符合人员报名信息见附表2.
三、管理类专业学位工作年限问题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下考生毕业、工作时间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在网报结束前修改报考志愿,否则不予准考。
不符合人员报名信息见附表3.
四、同等学力人员毕业年限问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下同学毕业时间不满2年,请在网报结束前核实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准考。
不符合人员报名信息见附表4.
五、医学类相关专业前置学历问题
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招生对象为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医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对象为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护理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下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在网报结束前修改报考志愿,否则不予准考。
不符合人员报名信息见附表5.
六、其他重要提示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名人员请在网报结束前仔细核对本人所填入伍批准书、退役证相关信息必须与证书原件上相关信息完全相符(文字、符号均需一致),以免影响后续准考、录取工作。
2、本公告统计的考生信息受网报更新进度影响,可能仍有后续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未被列出,请后续报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根据相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网上确认不成功或不能顺利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